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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室和宿舍卫生考核办法(修订)

发布日期:2024-01-06    点击:

一、为切实抓好养成教育,推进素质教育,创造洁净、文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培养学生爱动、讲卫生的良好习惯,同时进一步明确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全校齐抓共管,共同搞好卫生工作,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卫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教室内卫生和宿舍内卫生两个方面,由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落实学生打扫,总务处负责学生宿舍和教学楼公共区域(包括过道、楼梯、卫生间及阶梯教室等)的清洁工作。

三、各二级学院应当经常开展自查,进行评比、奖惩。每周可以进行一次有辅导员和班主任参加的统一的大扫除。各二级学院可以制定具体检查考核办法,以确保工作落实到人、落实到位。

四、学生处、总务处牵头负责对教室卫生和宿舍卫生的检查、评比和考核。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为卫生工作第一责任人,承担直接责任。各二级学院负责对辅导员、班主任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考核。卫生工作开展情况列入班级考评。教室及学生宿舍卫生检查情况列入辅导员及班主任工作业绩考核依据。

五、学生处和总务处负责组织检查人员,采取每周一次的常规检查和随机抽查结合的方式,分别对教室和宿舍卫生工作进行评比、打分并进行考核。具体做法是:卫生状况分别为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分及以上)、一般(60分及以上)、较差(60分及以下)四个等级。每次班级(宿舍)卫生得分之和=检查人员打分之和÷检查人员数;班级(宿舍)卫生平均成绩=每次卫生得分之和÷检查次数;每次二级学院卫生成绩=被检查班级(宿舍)卫生得分之和÷被检查班级(宿舍)数;二级学院平均成绩=每次二级学院卫生成绩之和÷检查次数。每月根据当月检查次数得出各班、各二级学院平均成绩后,按名次公布;每学期按月平均成绩排名,即为各二级学院、班卫生工作考核结果,学校据此进行奖惩。

六、因毕业生的流动性较大,毕业班自12月后的卫生检查只对二级学院进行总体考核,不再进行班级评比。

七、凡宿舍卫生检查连续获得校级及院级通报表扬的宿舍,宿舍成员均可获得综合测评分奖励;被全校通报批评的宿舍,宿舍成员均扣除一定综合测评分作为处罚,具体奖励和处罚办法参考有关综合测评细则。

八、对期末考核前三名的二级学院分别予以3000元、2000元和1000元的奖励;对全校前十名的班级,分别给予一至三名1000元,四至六名800元,七至十名500元的奖励;对两学期考核成绩都在倒数第一、倒数第二的二级学院,扣罚学生活动经费1000元,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或约谈;对在一个学期内教室和宿舍卫生成绩都是倒数第一的二级学院,扣罚学生活动经费1000元,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或约谈;对两个学期考核成绩都在倒数一至五名班级的辅导员、班主任给予批评或约谈。

九、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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